江苏省临时工工龄审核标准如下:
1、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2、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3、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4、农民轮换工回乡后,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5、“亦工亦农”期间,经招工、顶替后仍在本单位工作的,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