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能享有的带薪休假。
2、每个职工具体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是如何确定的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4、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5、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算在年休假的假期范围内。
6、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分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