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
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增值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少有: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发票、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少有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按年计算:
普通住宅,包含2年之内的,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20%。
两年或者两年以上,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计算方式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相关规定:由于统一征收20%个税将大幅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地方政府在落实政策中,如果实行“一刀切”无疑会伤害到刚性需求。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几乎很少有新项目入市,即使有,销售单价往往很高,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因此,二手房已经成为北京等一线城市房地产交易的主力,地方如何落实细则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就各地落实“国五条”细则基本达成共识,即除了继续执行2006年下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转让所得免征个税”优惠政策之外,还有望为市场中的刚性需求预留一定空间,有针对性地区别实施征收政策,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