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住房保证金是指业主在获得房产所有权后,缴纳的押金,通常为总金额的15%。房屋保证金是指在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按照某一比率或某一特定的标准,将一笔一次性的定金存入该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在转让时,应当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