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步骤如如下:
(一)提出申请:到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二)审核受理: 经窗口审核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三)现场审核、鉴定:被鉴定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带齐所需材料,前往现场鉴定;鉴定现场会核实被鉴定人鉴定材料是否齐全。如材料齐全,鉴定专家组根据病历资料、辅助检查结果和现场体格检查等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会一次性告知被鉴定人;
(四)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