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的。下面是计算方法的一般步骤:
1. 确定基数: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基数是参保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具体基数的确定可能有地区限制或政策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2. 确定比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比例一般由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也可能根据残疾人的就业类型、残疾等级等因素有所不同。
3. 计算金额:基于确定的基数和比例,可以将基数乘以比例来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金额。公式为:就业保障金金额 = 基数 × 比例。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政策规定,具体的计算方式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则需要缴纳残保金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
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1)
每个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2、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已安排残疾职工须持有残疾人证、养老保险明细、医疗工伤等保险证明,一个盲人按两个残疾人计算。
4、安排残疾人比例有的地区是1.7%,也有的是1.5%,具体由各省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