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社保业务”。
第二步:选择“城乡医保”,点击“参保申报”。
第三步:根据需要录入的人员数量选择“单个参保申报”或“批量参保申报”。
第四步:选择“单个参保申报”方式的,输入带*号的必填项目信息后点击“增员”,全部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可以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查看录入情况。
第五步:选择指定录入起止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转换结果。
第六步:选择“批量参保申报”方式的,先点击“下载增员报盘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浏览”选中文件再“上传”就可以了。对于增员数量较大的参保单位,选择这个方式更加省时省力。
第七步:上传后点击“查询文件处理情况”,再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和下载转换结果。
二、缴费用户号查询
参保成功后,选择个人自缴方式的,需要参保人通过缴费用户号办理一卡通账户的绑定。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缴费用户号查询及登记表打印”获取此项信息。
三、超龄停保人员信息查询
对于在居(村)委会参保本年度已满18周岁的 “本市未成年人”身份人员,系统将自动停保,此类人员如需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则需居(村)委会或学校按照新身份重新参保。
查询这部分人员信息,先点击“信息查询”、“超龄被停保人员信息查询”,再选择人员身份“本市未成年人”,停保年度起始选择本次参保年度前一社保年度,点击“查询”。
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由参保人在参保登记规定时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
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脱贫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