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不同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合伙所、个人所、国资所)之间的区别如下:
一、组织形式不同
1、合伙律所要有合伙协议,普通合伙要有三人以上,特殊合伙要有二十人以上。
2、而个人律所只要求一个人。
3、国家律所则是二人以上。
二、出资不同
1、普通合伙律所要30以上,特殊合伙1000万以上。
2、而个人律所十万以上。
3、国家律所则则无要求。
三、对设立人的要求不同
1、普通和特殊合伙只要求三年执业经历。
2、个人要求五年执业经历。
3、国家无要求。
四、 承担责任不同
1、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2、个人律所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国家律所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