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住户需要保证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并且需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3、住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4、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5、停供后不影响其他住户供暖;
6、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各管理站需要及时签收并实施停止,或者恢复供热。
7、一般情况下,如果是9月30日之前分户控制的,会在7日内实施停止,或者恢复供热;如果是串联供热的,那么会在10日内实施停止,或者恢复供热。
丹东取暖报停业务。
业务报停的用户可在10月20日前,持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或供热缴费卡到华孚收费大厅办理。代办人前去办理需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户主房产证或供热交费卡。
需要房主带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到供热收费站申请,申请取暖停供需要在供暖前一个月申请。
办理报停业务时需提供供暖缴费卡、房主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和房照等资料。
上一年度已办理报停的热用户,这个年度如继续停止供暖,无需再次办理报停手续,供热系统自动为您转为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