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 身份证 、 社保 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 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 法规 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转入业务,需先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待接收原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后,方可正式办结正式转入手续。
1、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15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相应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
4、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接收并验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办结转入手续。
5、原参保地有个人医疗帐户余额转入广州市,在关系转入的基础上,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账资金注入申请人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卡。
需要办理东莞社保转移至广州的程序。 具体的流程是:首先要办理东莞社保转移申请,然后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在东莞工作的证明、社保相关资料、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工作单位的证明信等。之后,等待东莞社保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始办理转移手续了。接着,到广州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同样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东莞社保证明、个人身份证件、工作单位的证明信等。 最后,等待广州社保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完成了社保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转移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1. 首先,您需要到原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注销参保。具体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和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请注意,社保注销需要在离职后立即办理,否则将影响您的社保转移。
2. 在注销完成后,您需要前往广州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本、缴费凭证和转移接续凭证等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转移手续。
3. 在社保转移过程中,您需要缴纳一定的转移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旦转移成功,您在广州参保的社保记录将与您在东莞的记录合并,您可以在广州继续享受社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