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医保补缴是有所条件的:
一、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退休时,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1、 不存在欠缴而未缴的医疗保险费;
2、 最低缴费年限累计需至少达到25年(男性)、20年(女性);
3、 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0年。
此时,如果退休之后,满足第1、3项条件之后,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医保的方式。
可以进行补缴的,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终止合同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