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职工参保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261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452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2%,个人缴0.8%;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3%,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