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个家庭户名下最多数量可以有16个人,一个家庭最多可以开两个不同的户口本。
深圳户口挂靠亲戚家所需资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资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资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有关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资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
最多16人,除去户主以外,可以挂靠其他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