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下岗工人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就业的,在下岗期间达到我国法定的退休条件时,本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社保,并提交补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就可以办理补缴社保的手续,并补缴社保费用。
2、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保转移档案手续,可以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和申报、补缴手续。
3、下岗工人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就不能补缴社保了,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去街道社保所办一个4050灵活就业,享受国家2/3保险补贴。
在户籍所在地,符合一次性补交条件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申请补交办理参保补交手续。
下岗工人中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法律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是可以到本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个人社保补交手续;
二是可以直接到所属区县社保管理中心大厅办理个人社保补交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