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额现金交易标准
1、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的大额现金交易,每笔交易金额不低于5万元;
2、大额现金交易的收款人或付款人必须是金融机构,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3、大额现金交易需要记录双方书面支付凭证,凭证应包括收款人或付款人的全称、账号、金额、交易日期、交易用途等内容;
4、大额现金交易应当有效地保存记录,如果是银行交易,应当保存电子记录;
5、如果发生大额现金交易,应当向当地金融业监管机构报告,以便及时监督管理;
6、大额现金交易应当遵守当地的金融监管政策,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规定的活动;
7、大额现金交易应当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报税,以避免逃税行为。
1.境内转账交易:境内转账交易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当天的单笔或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含)以上或是外币10万美元(含)以上;
2.转账交易:转账交易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当天单笔或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含)以上或是外币25万美元(含)以上;
3.现金收支:现金收支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当天单笔或是累计的金额在人民币5万(含)以上或是外币1万美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