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文件签收办理制度 一、文件的签收 1、文件签收工作由秘书科负责收发的同志和文书科的同志负责。
2、普发性文件及投递到收发室不需要在送文簿上签字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收发的同志负责签收。文件的签收 : 文件签收工作由秘书科负责收发的同志和文书科的同志负责。普发性文件及投递到收发室不需要在送文簿上签字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收发的同志负责签收。特殊情况下,可由负责联系有关工作的文秘人员签收。节假日、晚上,由值班人员签收后,根据文件紧急情况及时进行办理。凡需要签字接收的文件由文书科的同志负责签收,节假日、晚上由值班人员签收后交文书科的同志登记,注明签收登记的时间,及时送有关领导阅示。凡以信涵正式投递的公文,由负责收发的同志交收件人启封。投递到单位或科室的信涵公文,必须交由相关负责人启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启封和拆阅。文件签收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签收手续,仔细查阅来文是否缺页少件,是否加盖公章,是否符合公文办文规范,对缺页、无公章、行文不规范或不属本级党委职权范围处理的事项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或作相应处理。
公文签收制度指的是收到文件方必须在文件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文件巳收到的公文签收的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文文件确实发放到位,建立公文签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没有签收管理制度,就可能造成文发放混乱,收发文件责任不清,这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