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费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二)个人缴费1、缴费基数与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时暂按本人基本工资(岗位与技能工资之和)的3%缴纳;自1994年7月1日起,改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缴纳。缴费金额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计算个人缴费额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全路职工平均工资200%的,按全路职工平均工资的200%作为个人缴费的基数。
铁路养老保险费,和地方一样,根据地方的文件规定执行,自从1998年铁道部社会保险局撤销以后,不再出台有关养老保险政策,归属地方管理,因此,一切都归地方政策管理,现在一般都是企业缴纳20%,个人缴费8%,按照本人工资做缴费基数,超出社平工资300%的,或者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照300%或者60%作为缴费基数
铁路职工社保缴级基数一般与地方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数是一致的,都同属地方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基数都按2O%来计算养老金的,,个人是以8%的基数来计算,作为铁路职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都是统一按2σ%的基数来计算,8%是个人基数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