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产周期的界定主要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当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最长不超过30天,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若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此外,对于企业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是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如果企业发薪日期在此期间,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对于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情况,每中断一次需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