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慰问
(1)在职员工因病一般住院,慰问金(礼品)不超过300元/人;
(2)在职员工因病手术住院,慰问金(礼品)不超过500元/人;
(3)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4)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2、探望部门及人员:
慰问由该人员所在部门店长(经理或负责人)报综合部办公室,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二、员工工伤慰问
慰问金标准、组织部门及人员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含已提交离职报告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三、员工产假慰问
1、慰问标准及条件:
在女职员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请生产的,慰问金(礼品)不超过500元标准。
2、探望部门及人员:
慰问由所在部门报综合办公室组织,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四、员工丧假慰问
(1)在职员工配偶、父母等直系家属过世的,慰问金300元,在职员工本人过世的,慰问金500元。
(2)丧假慰问的的在职员工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含已提交离职报告
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2、组织部门及人员:
员工直系家属或本人过世,慰问由所在部门报综合办公室组织,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部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管理部参加慰问。
五、慰问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
公司员工生病、工伤、产假及丧假慰问由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情况,人力资源部了解核实后,向公司填写慰问金申请,报副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六、其它
需要慰问及看望的员工的慰问金、礼品和慰问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购买和确定;
超出市区范围的,根据员工(家属)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抵达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