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错误。
湖北省总计下辖了12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黄冈市属于12个地级市之一,下辖了1个区、2个县级市、7个县。
1952年,大冶县、阳新县、鄂城县、黄安县划入黄冈专区以后,黄冈专区下辖了11个县。不过在50年代末期的区划调整中,大冶县划入了黄石市管理。
60年代中期,阳新县和鄂城县又划入了咸宁专区管理。此时的黄冈专区,下辖了8个县。
60年代末期,全国所有的专区调整为地区以后,黄冈专区更名为黄冈地区,管辖区不变。
1983年,鄂城县级市被晋升为地级市,脱离了黄冈地区。此外,鄂城县划入了鄂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