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的核心部分是收文处理,而收文处理的第四阶段(处置办毕文件)当中包括文件的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内容。在公文处理过程中,一般平件可以不清退,领导和有关部门可自行销毁;秘密以上密级的公文必须清退到公文处理有关部门统一处理,然后根据规定进行立卷和归档,经整理后,视情况对部分公文进行销毁。需清退的文件包括以下以类:
1.绝密公件。
2.有重大错误的公文。
3.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的讲话稿。
4.被明令撤销的公文。
5.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
6.发文机关指明需要清退的公文等。
公文清退,即文书部门有关规定和制度,对运转处理完的文件进行清理追退。属于清退范围的公文主要有:印有密级的文件及资料、送给领导人传阅的文件、以及其他应该清还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