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落户。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城市房屋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内公民,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市外公民符合上述条件,实际居住1年以上,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并有合法稳定收入的,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港澳台和国外人员在我市购房的,可准许其实际居住的内地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
(二)引进人才落户。
(三)投靠亲属落户。对到我市投靠亲属落户的,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但必须是无业未婚子女。
以前是东北户口注销了,现在想落在日照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