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国家一级文物的奖励,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文物的价值、历史意义等因素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那么可能会给予较高的物质奖励,比如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此外,除了物质奖励外,对于及时发现文物并上报或上交的行为,还会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荣誉证书或表彰等。具体的奖励数额和形式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询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1984年谭先生捡到汉朝文物鎏金铜蚕,奖励路费50元。
1985年何先生挖到19件元朝古董,奖励8000元加1000元路费。
1951年末代皇帝溥仪上交了田黄三联玺,被授予大公无私称号
1963年孙女士上交了祖传的雍正象牙席,这张席子目前仅剩三张,十分珍贵,奖励了500块外加一面锦旗。
1963年赵先生上交了西汉青铜犀牛尊,获得了50块钱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