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学校更名手续:
首先,学校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然后,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向县市区编办(以县市区教育局的名义)提出书面申请。
县市区编办同意后,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县市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委会同意后,再依次发文,就可以更名了。
公办小学校更名需要教育局提出申请,报民政局核准备案。
1、学校名称变更请示;
2、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新、旧学校债权、债务的承接情况(需有学校全体成员签名);
3、民政部门核准新名称通知书;
4、资产审计报告,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冠以原学校名称的资产审计报告;
5、在本市主要报刊刊登的变更学校名称公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