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6月21日发布的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内容如下:
(一)缴存比例调整要求
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二)缴存单位基数规定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9464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6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68元。按照郑州市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2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01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02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8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560元。
2.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知:
2.1单位上班人员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在1900元以下,缴费基数为1900元。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在1900元到22367元之间,按照本人上一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公积金缴费基数。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大于22367元的,缴费基数为22367元。
2.2灵活就业人员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800元,缴费基数2800元。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在2800元到14014元之间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4014元的,缴费基数为14014元。
如果是有工作单位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有上限和下限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下限,按照下限的基数缴纳,工资高于上限的按照上限缴纳。如果工资在上限和下限之间就按照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钱都是在个人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