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与他人同居,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同居的情况,
一,有配偶者,二,不以夫妻名义,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不能算是夫妻关系。男女在一块儿同居,只要是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同居时间再长他们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夫妻,不受法律的保护,只能算是同居的关系。
在法律上他们只是单纯的同居关系。他们可以随时分开,不存在结婚,不能是算是夫妻。
如果两个人都有家庭,又确认在一起了同居了,就属于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两个人都没有家庭,又自愿在一起同居,这属于个人自愿,他人是无法干涉。但是有些事还是要考虑好再做,特别是女人,在这种情况很吃亏,一切也都没有保障。所以一定要考虑好再做,千万要对自己负责。
我认为,一个人与他人同居,需要满足至少两个条件。
第一,要有独立的居住场所,而且白天要有一定的相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之外的相处,例如逛街遛弯儿一起或者单独做两个人的家务等。
第二,除非一方或双方出差在外,绝大部分的夜间都在共同的居住场所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