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领购发票:
1.《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1份;
5.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需提供申请人税务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验原件);
6.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要求提供业务合同文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申请人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书面说明原件1份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再次领购发票:
1. 《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2.已用发票存根、作废发票所有联次,红字发票存根联和被红冲的发票原件,如被红冲的发票联原件无法收回须提供对方的有效证明3、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去领购发票的时候应提供资料
1.
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领取发票时带身份证就可以。现在领取发票大多在自助办税机上既可完成。但必须带税务局实名认证登记的公司发票领购人或者是公司法人的身份证,这样操作起来自助机才能识别。如果需要去发票领购窗口领取,那么必须是发票领购人或法人本人带身份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