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所以房产证自房屋灭失起就失效了。
房产灭失又称产权灭失,产权有很多种,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技术产权、房屋产权、资产产权等等,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几乎日常生活中有价值的、社会实践中有收益的实体或抽象体,都差不多涉及到
"产权
"一词。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灭失
"不同于
"遗失
",
"灭失
"类似于销毁,比遗失的程度要深得多。
我们举个
"房产灭失
"的定义,来加深下了解:
"房产灭失
"分为相对灭失和绝对灭失。相对灭失指某一特定的产权人失去了房产产权,但其他人仍可取得其产权。绝对灭失指房产作为物质形态的丧失。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灭失应当申请注销房产证。
产权有很多种,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技术产权、房屋产权、资产产权等等,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几乎日常生活中有价值的、社会实践中有收益的实体或抽象体,都差不多涉及到“产权”一词。
产权灭失
“灭失”不同于“遗失”,“灭失”类似于销毁,比遗失的程度要深得多。
我们举个“房产灭失”的定义,来加深下了解:
“房产灭失”分为相对灭失和绝对灭失。相对灭失指某一特定的产权人失去了房产产权,但其他人仍可取得其产权。绝对灭失指房产作为物质形态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