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档案转移:
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筹备资料。
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
部分地区有些许不同,具体看当地判处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户口迁移简介:
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迁移分类: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引进人才。
亲属投靠。
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