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提交材料
(1)“分娩人员”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
③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一年内有效)。
(2)“引、流产人员”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③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
2、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3、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此项业务可全月(工作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