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市困难职工等群体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发放标准和范围因地区和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和发放。
例如,在北京市,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每人每年可以获得800元的取暖费,而困难职工的标准则会根据所在企业和职工个人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同时,各地也有相应的申请和审核流程,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