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有视为撤回和主动撤回两种,视为撤回一般是法定事项没有答复或者没有完成,比如对国知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不答复,或者没交钱之类的。主动撤回就是申请人不想申请了。
驳回是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不给你授权。
视为撤回,可以恢复权利,如果被驳回你只能提行政复议,也就是专利复审。
主要区别是:驳回是被动的,撤回是主动的。
无论驳回还撤回,自此,这个专利申请己不受法律保护的。驳回是经审查员审查,不能授权的申请,就驳回了。而撤回是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因技术上还需完善等原因,不让审查了,主动撤回。还有因没有按时答复、缴费等原因,则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