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全面的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㈡承担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等政策性、公益性检验检测任务。
㈢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及有关单位委托的质量(技术)鉴定。
㈣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㈤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
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检测方法、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㈦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药品的抽查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工作。
(2)开展与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并在上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
(3)承担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4)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
(5)开展餐饮服务行业食品监督检验工作及上报分析其质量信息。
(6)承担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工作。
(7)承担药品包装材料监督检验工作。
(8)承担上级或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