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噪音标准的具体规定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都会参考国际标准ISO 1680-1《电梯和自动扶梯. 第1部分:规范和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GB/T 24444-2009《电梯噪声限值》。
ISO 1680-1规定了电梯井内的噪音限制值,要求在电梯井内的任何点的等效A声级(LAeq)不得超过80分贝(dB)。同时,对于电梯机房内的噪音限制值,要求在机房内的任何点的等效A声级(LAeq)不得超过85分贝(dB)。
GB/T 24444-2009则规定了电梯运行噪音限制值,其中A声级(LA)不得超过70分贝(dB),低频声级(LC)不得超过63分贝(dB)。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电梯井噪音标准还应考虑电梯使用的环境和周边建筑物的限制等因素。
如果根据建筑设计隔音规范等建筑设计方面的相关规定,电梯在白天运行时噪音不能超过50分贝,晚上电梯运行时其噪音不可超过40分贝。
电梯井噪音标准是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而不同。一般来说,电梯井噪音应满足以下标准:
1. 国际标准:根据国际标准ISO 1680,电梯井噪音应该控制在60分贝以下。
2. 国家标准:在中国,电梯井噪音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6508-2013《电梯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标准。其中,建筑物中的电梯井噪音限值应控制在50分贝以下。
3. 地方标准:不同地区或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如上海市的标准为控制在45分贝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电梯井噪音标准的具体数值和限制条件可能会因为建筑物的类型、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