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所需的材料如下:
①《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从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下载”模块下载,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同时单位加盖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职工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企业正常退休的公示期为10天,病退、特殊工种的为20天;
②退休人员身份证、社保卡;
③特殊情况的根据情况需留存的材料。其中,三类人员须提前审核,属原固定职工的,用人单位(或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档案托管单位)需在办理退休业务之前1-2个月以内,携带原固定工档案审核工龄;属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属病退的,参保职工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首先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到劳动保障大厅审核工龄,等审核完工龄以后,就会拿到退休结算清单,然后带着档案和结算清单,另外带着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所在区的劳状保障部门的退休办办理退休手续,另外,还需要携带一张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退休金的结算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