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就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一般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以下法定情形时,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种情形,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种,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合同一方表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第三种情形是,合同一方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承包人将林地用于其他用途时,可以解除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