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的价值与经济学中的价值其两种含义:
1.价值表示的关系不同
哲学上的价值表示的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是对价值的最一般本质的抽象。而商品的价值是撇开了劳动的对象、使用的工具以及生产的方式、方法等具体的东西所剩下的惟一的一个共同的东西——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表示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即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价值大小的评判标准不同
哲学上的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判定一种事物是否有价值、价值大小,就要考虑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干差万别的,面对同一个客体,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价值评价。
所以,哲学上的价值评价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大小及由它决定的商品的价格不是由任何个人的主观意愿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明显地带有确定(一定条件下)的客观性。
哲学方面的含义价值其实就是存在着。
而竞技方面的含义,价值其实是一定要创造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