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收费标准是土地价格总额在100以下(含100)收费4%,在101~200之间,收费3%,在201~1000之间,收费2%,在1001~2020之间,收费
1.5%,在2020~5000之间,收费0.8%,在5001~10000之间,收费0.4%,在10000以上收费0.1%。然后分别按土地价格档次计算收费额,各档次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按上述标准的50%收费,最低收费标准300元。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上述标准的30%收费,最低收费标准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