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计算: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进元。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一缴存比例进行缴存。
缴存基数
上限为17448元(2018年度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比2018年度上限16722元增加726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下线为1380元(2018年芜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比2018年度1350元增加3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380—17448元之间的,按实计算。
缴存比例
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与2018年度相同。
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19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及时办理基数或比例调整,原则上在7、8两个月完成。
2、单位信息、职工身份证号码和职工姓名有误的在办理基数调整时一并更正,确保单位与职工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