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6年。因为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验并换领检验合格标志,其中车辆检验周期为6年。而长安星卡作为机动车的必备证件,其使用年限与机动车检验周期保持一致,也就是说长安星卡的报废年限为6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星卡损坏或丢失需要更换,其有效期仍按照原卡有效期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因此,机动车所有人需要特别注意长安星卡的使用时间并及时更换,以免因长安星卡过期而导致处罚和不便。
15年。 长安星卡是一款微卡车型,那么如果在行驶本上归为小型货车的话,报废年限就是15年,那如果是微型货车的话,12年就得强制报废了。
15年。
1、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关于报废年限还是要按照营运车辆来算,跟开了多少公里没有关系。
2、根据相关规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长安汽车15年报废。
2、具体规定: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轻型小客车、轻微型旅行车等)使用年限为15年。到达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不需要审批,每一年定期检验2次。到达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一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