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发生的,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 总支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