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离职是其应有的权利,劳动者不需要过于纠结辞职原因与辞职后的发展去向的填写,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离职通常有如下原因: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无法体现自己的价值;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离职去向是劳动者的个人自由,在离职申请表中不需要填写。离职表中,只需要填写辞职请求和辞职原因即可,至于离职后的去向,由劳动者自由决定,用人单位无权了解。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离职的理由可以说是家里有事,需要回老家处理,也可以说自己的个人发展原因,需要到一个更大的平台去工作;还可以说自己暂时不想工作,想要备考。
企业去向可以写自己想要在哪个行业工作,或者换到哪一个岗位发展,如果还没有想好,可以写未确定具体个人的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