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设用地审批要经过以下基本程序:
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
2. 受理预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土地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 建设项目取得立项核准后,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1)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只需拟订供地方案;(2)涉及农用地的,还必须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3)涉及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的,还必须拟订征用土地方案44)如果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土地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还必须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