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条件。
参加上海社会保险;符合生育计划要求;在产科急诊室进行产前检查。
2.报销产检费用。
需要准备好报销者原身份证、现金收据、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生育医学证明;生育女性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3.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①孕妇生产后,可携带上述材料到上海各区社保中心报销产检费用;
②一般来说,生育基金可以报销产假期间产妇的工资(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腹产4个半月,工资以上海上年平均工资为准)和3000元医疗补贴;
③申请报销后20日内,社会保障中心将审查申请人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报销生育费用,不符合条件的会给予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