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了一下,合并规则其实是比较简单的。 首先,整体目标是尽量将「我和号码 A 的通话」进行合并作为一个单元,避免重复信息。当通话次数 ≥ 2 时,会在后面显示次数 (N)。直到与另一个号码 B 通话之后,如果再与 A 通话,则会分开显示。以此类推。 而在「我和号码 A 的通话」前提下,也还分两种具体情况。
与号码 A 的电话来往,包括我拨出(不管对方是否接了电话)、对方拨入(我接了)这两个情况,都进行合并 —— 这是最常见、不会产生误会的情况。
而如果 A 打电话给我,我没有接,那么会显示对方为红色的名字,并单独形成一条信息呈现,
避免这个 Missed call 被忽略、产生误会
。当然如果对方连续打了 N(N≥2)个电话给我,我都没有接,也会在红色文字后面显示次数 (N)。
举个栗子,在 2 的基础上,如果 A 打给我未接,然后我和 B 进行了第 1 种类型的通话,A 再打给我也未接,此时一共会显示 3 条「A - B(N) - A」通话记录。
总结就是,Apple 对于同类信息的合并时,既做到了精简重复,又避免了特殊情况产生的误会,应该说是最大程度上的合并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