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应该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据综合生活用水量的80%-90%来计算,具体根据居住条件、卫生器具完备程度进行选取。例如农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没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选择低值;城市中心城区的卫生器具很完备,可以选择高值。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
Qs=Kq1V1/1000
式中:Qs——生活区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
V1——生活区人数,人。
K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