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而造成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来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开具离职证明而导致的工资损失、机会损失、名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者无法赔偿因未开具离职证明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会提出反诉,要求劳动者承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损害赔偿按员工实际损失计算,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由劳动者一方证明损害的金额,而企业只需要核实对方的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关联即可,不需要自行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其未入职的时间、公司为开证明的过错、损失扩大的情况等因素,且参考劳动者在接触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酌情确定
拓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个损失的举证责任在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