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基金投资盐城市项目资金应不低于盐城方出资总额的1倍。
盐城市内项目具体包括:
1、市内企业;
2、通过基金招引,注册地迁至盐城市的企业;
3、基金投资的市外企业(包含离岸孵化的企业),需在盐城市有项目落地,且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投资金额的3倍;
4、重要生产经营地或者主要产品研发地位于盐城市市域范围内;
5、所投子基金的注册地、主要投资地域位于盐城市市域范围内;
6、经母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返投比例就是项目返投金额除以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额的意思。
一般来说,返投比例定在1.5-2倍较为合理,高返投比例的设定不仅难以吸引基金管理人到当地设立基金,且在洽谈项目时,高返投比例也会“吓退”一些企业,导致基金资金堰塞,用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