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租金有两种常见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方式一:
借:预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月分摊时,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 贷:预付账款。
方式二:
租赁开始日前,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或长期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租赁开始日,借:使用权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笔租金或初始直接费用取得的进项税额),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预付账款(冲减预付的租金)、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或租金)。
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租赁期间对“使用权资产”折旧,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请注意,方式二适用于租赁期较长、付款期较短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