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申报
参保单位于申报期内,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系统“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修改上传月缴费基数,参保人数较多可以通过“批量缴费基数调整”功能,在导出模板中修改上传申报,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二)窗口申报
不具备网办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提交《参保单位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汇总表》、《参保人员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窗口审核。
企业可就近向四城区医保窗口申报,各县(市)、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医保管理部窗口申报。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微信进入民事e点通,注册后,点开需要的办理业务进入网上办理平台,录入申办信息即可。